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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2 / 2)

「……戴志,」龙风牵无奈低头,说 :「你收一下嘴,不要乱讲。」

「阿书未见过伯母吗? 放心,阿书对老人家很有耐性,而且……」

「我知道。Francis是个好女仔,有时好得……我觉得自己配不起。」龙风牵呼口气说。

戴志禁不住说 :「Francis、Francis,Fran什麽cis! 你可知道你女朋友叫戴书,张冠李戴的戴,书香的书! 在识你之前,你女朋友名叫Ann,因为她喜欢简简单单的事物。你知道你女朋友是个怎样的女孩子吗? 她看似泼辣,实则温柔,明明有些事是她不愿做的,但她能够为了你去做。你知道你女朋友最讨厌穿高跟鞋吗? 你太高,她怕配你不起,就忍痛每次穿对三四寸的高跟鞋跟你约会,每次回来就开盘热水浸脚、按摩小腿。你又知不知道你女朋友一直苦苦揣测你的口味,知你不吃太甜的东西,就转学做低糖甜品,知你原来不嗜甜,她就为了哄你高兴而去学做小菜……

「但到了今日,你还只是叫她做Francis。你从来没将她当成『戴书』般看待。你只需要一个配合你喜好的女朋友,但你从来不知她的性情,因为你并没将她当成一个独立的、有血有肉的人去看待她。不只是对她,你连对朋友也是如此。你只叫对方的英文名,因为英文名很容易重复,只是一个没个性的、让人在社会混的代号。你从来不肯与人深交,到头来,你觉得你会得到什麽? 龙风牵,你若是不喜欢阿书,就早点放手,省得她痛苦。阿书为你做了许多事,你竟然还讲得出什麽『我配她不起』的晦气话。」

龙母愣愣地在旁听著,竟比龙风牵更快回过神来。她站起来,竟按低龙风牵的头,逼他说 :「龙仔,你是不是做了什麽对不住人家的事? 快点道歉。由细到大,我叫你一做错事就要跟人讲对不起,不能避……」

注一 : 乱噏廿四,指胡说八道。

注二 : 有纹有路,这写法是我乱猜的,总之指人做事或说话似模似样。

注三 : 领汇,香港唯一一间专营屋邨商场的上市公司。作风专横,无视民生,达到香港人公敌之地步。眼见全港屋邨因领汇而变成废城,商场里的小商户被赶走,令港人忧愤。

注四 : 捞偏,即「捞偏门」之简称,指人从事非法生意或跟黑社会有关连。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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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 49 (美攻强受)

…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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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风牵不敢猛力推开母亲,怕抓伤了她,就只好像个傻孩子般,不停被母亲逼著向戴志鞠躬,弄得戴志又想笑又觉得他可怜,便上前扶著龙风牵,又跟龙母说 :「伯母,龙风牵什麽也没做,他很乖、很乖。」

龙母犹在念念有辞地说 :「这只仔由细到大就是这样,话不多说半句,什麽事都憋在心里头,不似阿哥大龙……」

「妈!」龙风牵吸了口气,满脸不耐。他再次搀著母亲,对戴志说 :「抱歉,D……戴志。我妈净在胡说,给了你这麽多麻烦。」

「不会不会,我很喜欢跟伯母聊天! 我妈凶巴巴的,跟我说不到三句话便要骂我,所以伯母的脾气真的很好了。」戴志偷笑想,龙风牵今天真是什麽面子都丢了——指的是他被龙母逼著向戴志鞠躬道歉的事。他从未见过龙风牵对一个人表现出这麽多耐性,当然也没见过他如此狼狈的样子。龙风牵虽时常面有不耐,可他既肯陪母亲散步,又愿意听从母亲一切无理的要求,可见他也对母亲有心。

「大志大志,有空上伯母屋企食饭,伯母跟龙仔煮餐无餸饭过你食(注一)。」龙母开朗地笑说。戴志乘机问 :「大、大龙呢? 龙凤……他也在家吗?」

龙母脸上的笑容淡了,她欲言又止,最後撇撇嘴说 :「大龙犯了事,应了个煞。现在不能够同我们一家人食饭罗。再迟一点,再迟点,大龙就可以……」

「阿妈,我们要回去了。」龙风牵临走前又看了戴志一眼,说 :「下次你若是不介意,就上来食餐饭啦,Francis……戴书,不,阿书的事,我……」

「你用不著跟我交代。你对阿书有几分情,那是你们两个人的事。只是,无论如何,我容不得任何人害我妹妹伤心难过,这是大原则。你若是敢不对她好好的,我就打到你入ICU! 你唔好当我流(注二)!」戴志装著一脸凶相,朝他比了比拳头。龙风牵很自然地笑,原来他平心静气地笑时,那平日精锐的眼睛拖出一抹疲软的倦色,好似忽然卸下了一部分包袱般,温顺许多。

戴志又独自躺在长椅上。翻查手机,才见到有一通未接来电,没有来电显示、没有号码,他就知道是谁了。对方一向点到即止,不会做出那些连续打十几廿个电话的愚蠢行为。电话,打一个就能起到警示作用。戴志拨了一通电话,是独秀居的电话。没人听,再拨另一通,只等了几秒,对方就接电话,戴志轻松地说 :「嗨。」

「怎麽就自投罗网了? 还以为要我亲自出来抓你回去,你才肯跟我走。」

一声冷笑自戴志的心胸逸出口,那一声气音充满了嘲讽 :「只有你专爱玩阴招。用没有号码的方式打给我,等我不慎听了,最初一两次我确是中了你计,但後来我早就知道那些电话是你打来。我明知是你打来却还是听,不是我自投罗网,亦不是我蠢,只是为免伤你自尊心,装装中计。」

对方也轻笑,说 :「你的同情心有一天会要你命。做人只要想自己就好。光是自己的事就够多,还要考虑别人的事,那就太多。不妨自私一点。你想,我也是个卑鄙自私的人,我做任何事均是从自己的角度出发,从来没考虑过你的心情,即使你反过来顾虑我,我也会一边吃了你,一边笑你的大仁大义。」

「哈哈,我这叫做……我这叫做什麽呢? 是啦,宁人负我,莫我负人。我不喜欢做坏人,做受害者永远最好。可以博人同情,又不招人怀疑,没人认为受害者也能伤到加害者,所以我总是处於有利的位置。」

对方说 :「你愿意为了这个信条而死吗? 有一天,你会来不及走,甩不到身,就真的成了永远的受害者,死在别人手中。这样你也心甘情愿?」

「有什麽不好?」戴志掏出裤袋的护腕,贴著嘴唇,感受那霉霉茸茸、起了毛粒的触感,思索几秒,说 :「什麽都没所谓。人始终要死的,死得开心、死得合时,就没所谓。意义之有无,这个问题本来就没什麽意义。有意义如何,没意义又如何呢? 有的人的死很有意义,流芳百世,但只要他们死那刻心有不甘,那就死得无意义。生命是要对得起自己,而不是别人。所以,人有资格去浪费和虚耗自己的生命,因为没人有资格去裁决他人,哪怕是首席大法官。脱了官袍,他的生命就与常人平等,平起平坐,都是身不由己的,很无常。」

对方忽然收了线。戴志垂下手,合上眼等一个人。不知等了多久,一块冰冷湿凉贴上他的面颊,戴志笑说 :「你来了。」

他笑著接了那冰罐,拉开盖子,坐起身喝一口,却是一股清甜,甜中带了一丝极微的咸,戴志苦著脸说 :「怎麽不是酒? 买得起Bonaqua,没理由买不起酒吧?」

那人夺过他的罐,喝了一小口,说 :「喝太多酒对身体不好。上次你在宿舍喝了五六罐,翌日就小病了一场。我宿舍里可没有那麽多成药给你吃。」

他将那罐健康饮料塞回戴志手中,戴志又抬起眼,一张熟悉的面孔收入眼底。陈心天生有种贵气,穿不得街坊式的旧T恤短裤,这时他穿了件洗得走形褪色的灰T恤,穿一条黑色短裤,露出一双白而修长的腿,还只趿著一对黑色人字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穿错衫的少爷,很不谐协。

戴志笑说 :「心哥,你看,为了见你,我穿得多有诚意,至少穿了条牛仔裤,这衣服也是去街衫,不是在家里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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