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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往事(1-5部)第121部分(1 / 2)

>只有李四,像是一条闷声不响,悄然走到某人身侧,然后张口就咬人的狗。

赵红兵太了解李四了,他太清楚李四要干什么了。

刚才李四一动不动。现在,到了李四该动的时候了。

医院里,2000CC的血输进了王宇体内,王宇才逐渐恢复神智。

而此时的二虎在砸了李四的海鲜酒店后,又直奔李四经营的洗浴中心。

一不做,二不休。

二虎又砸了李四的洗浴中心。

“怎么着,你李四一个通缉犯,还敢去报案,告我砸了你的酒店和洗浴中心不成?”此时的二虎肯定这么想。

据说,在二虎砸了李四的洗浴中心之后,居然还去了赵红兵的公司。

很晚了,赵红兵的公司当然没人。二虎当然谁都没找到,可能二虎根本也没想找到谁。二虎也没有砸赵红兵公司一块玻璃,但是他给赵红兵公司几个在打扑克的保安留了话:

“你们老板暴力拆迁,打了我亲戚一次又一次。现在,我亲戚的腿都断了。告诉你们老板,我要找他,我要告他!”

留下这几句话后,意气风发的二虎绝尘而去。

这一天,是二虎混社会近二十年来最疯狂也是最风光的一天。他肯定感到了从未有过的骄傲与满足。

二虎一吐闷气。压了他们兄弟近20年的赵红兵、李四等人,今天,终于被他踩在了脚下。二虎实在是受够了赵红兵、李四等人的霸道。二虎始终不明白为什么他大哥对赵红兵服软。今日一搏,他消了大哥的怨气,也间接报了三弟的仇。有山东作协副主席王兆山之词为证:

〖纵做鬼

也幸福〗

二虎不但志得意满,而且他心中有底,认定此次李四和赵红兵只能吞下这颗苦果。我二虎出门身边有兄弟,家里有超强的防盗门,白道你奈何不了我,下黑手我也有防备。你赵红兵和李四能奈我何?

二虎肯定恨不得站在南山的顶上,拿着大喇叭朝全市人民喊:从今天起,咱们市,我和我大哥说了算!

……

二虎不曾料到,这天晚上,既是20年来他最风光的一天,也是他20年来风光的终止日。

那个眼神空洞闷声不响咬人的驼背精瘦汉子,已经离他越来越近了。

【二十、悬案】

二虎砍了王宇的当天晚上,躺在家里就被人黑了。究竟是谁黑的他,到现在还是个悬案,虽然当地的江湖中人甚至市民都知道是谁干的。

当然这怪事是有原因的:二虎被吓破胆了,清醒以后警察无论如何问,他都不说,坚决不说。

据说,二虎是在当地那个最著名的垃圾场被一个拾荒的老太婆发现的。那垃圾场就是九宝莲灯家旁边的那个。

那天清晨,这老太婆在垃圾场中发现了一个东北常用的能装200斤大米的黄色大麻袋。大麻袋不但轻轻地蠕动,而且还带着血,老太婆就报了案。

麻袋里装的人是二虎。据说二虎从麻袋里被拉出来时,就是个血葫芦,身上没一处完好,全是紫红色的血痂。他浑身几十处刀伤,但普遍不深。他身上还有无数处被钝器击伤的痕迹,而且,被钝器击中的部位也全都不致命。其中,膝盖被钝器砸得粉碎。据说,那是被貌似锤子的东西砸了无数下的结果。

警察往外拉二虎的时候,拽的是胳膊。结果警察一拽,发现跟拽着根面条似的,绵软无力。原来他胳膊粉碎性骨折了好几处——二虎算是废了。

这悬案至今还是个“未解之谜”,其中有个情节连二虎自己都不知道究竟是咋回事儿。后来,这情节就越传越玄。

据说当夜,二虎在赵红兵的公司“嚣张”了一圈以后,和同伙们在离家不远的一个粥城简单地吃了点儿消夜。他的同伙都怕他出事儿,一直把他送到了家门口,他家在五楼。大家都亲眼看见二虎进了家门,而且还把防盗门给反锁了。

问题出来了,门都反锁了,人是怎么进去的?

公安局的人说:就二虎家这反锁的防盗门,全市历史上能把它无痕迹打开的只有二东子,连当年的大民二民都没那能耐。但是人家二东子早就“洗手”了,而且二东子是李老棍子的手下,怎么可能帮李四干活呢?

难道是从窗户飞进来的?二虎家小区的房子在东北也得算是最土的了——外立面贴了光溜溜白晃晃的锃亮的瓷砖,就这光溜溜的瓷砖墙,有人能从窗户外爬进去?

所以有人开玩笑说:二虎是被蜘蛛侠给黑了。

这笑话以讹传讹,最后传得好像二虎真的是被蜘蛛侠给黑了一样。

据说,多年以后,只能以轮椅代步的二虎曾在一次酒后跟别人说:“你们谁死过?哥们儿我就死过一次。就我腿断的那次,锤子砸完就是一刀,一刀完了再一锤子,真想自己快点死了。我以为咬断舌头就能死了,结果咬舌根本没法死,操!”

“你是怎么被人绑出去的?”

“不知道……”二虎一脸茫然。

“怎么可能?”

“真不知道!”

没人敢再问了,再问二虎该恼了。大家也看出来了,二虎是真不知道。

这是后话,暂且不提,且说就在王宇被砍、二虎被黑的第二天早上,赵红兵带着先儿哥见到了李四。

据先儿哥说,那天,是他终生难忘的一天。这句话乍一听有点儿像小学生作文,但从先儿哥这样一个在江湖中摸爬滚打了多年的男人口中说出,却一点儿也不像小学生作文。

据说,赵红兵见李四的地方,是在医学院后面的一家歌厅。那家歌厅又破又小还有些脏,就是个小妓院,只有两三个包房,基本没人去那儿唱歌。去那里的人,应该都是去嫖娼的。但李四居然一大早在那儿一个人弄了个包间唱歌。

歌厅包间的门一打开,烟把人的眼睛呛得睁不开。李四一个人抽了多少烟?

整个包间一片漆黑,又重又厚的窗帘被拉得严丝合缝,所有光线都来自于包房里的那个不大的电视。桌子上是数不清的啤酒瓶子,“菜”是一盘瓜子,但这盘瓜子,显然没被动过。

李四对进了包房的赵红兵和先儿哥看都不看一眼,继续坐在破沙发上自己唱自己的,他唱的是《灰色轨迹》:

〖酒一再沉溺

何时麻醉我郁抑

过去了的一切会平息

冲不破墙壁

前路没法看得清

再有那些挣扎与被迫

踏着灰色的轨迹

尽是深渊的水影

我已背上一身苦困后悔与欷殻?br />

你眼里却此刻充满泪

这个世界已不知不觉地空虚

不想你别去……〗

李四又枯干又瘦小,平时说话声音跟蚊子似的,但唱起歌来却底气十足。虽有些嘶哑,但很有韵味。左手麦克风,右手啤酒瓶,盯着屏幕,唱得投入且认真。

二狗觉得,虽然每个人的性格外在表现都有所不同,但内心的情感与需求却是相近的。平日看起来永远开心且开朗的人,或许,会在暗夜里一个人闷在被窝里抽泣。他想要发泄,但不能在外人面前表现出来,所以把所有的痛都悄悄地自己扛。而平日看起来沉默阴暗的人,或许会一个人找个没人的地方大醉,然后放肆、狂野得让所有认识他的人都惊诧——他也需要表现,也需要发泄。

这个世界,有几个人不是戴着面具活着?

在城市中找一个偏僻的角落,喝醉,放声大唱,或许就是李四经常的发泄方式。

这个体重不足120斤,蜷曲在阴暗的歌厅的破旧沙发上,两眼发直,提着啤酒瓶子拿着麦克风大声唱歌的人,是谁?

他是这个城市中最有名的江湖大哥之一,以阴险著称。

他是曾经在广东拎着一把枪刺击退了几十人的悍将。

他是敢用扎啤杯和手枪直接对抗的亡命徒。

他是当地在广东玩儿得最开的混子。

他二十岁出头就把这个城市中最大的犟驴老五打得退出江湖。

他还是当年在前线六个人执行一次危险任务后,唯一活下来的一个。

但,就看现在李四的样子,说他有以上经历,谁信?那天的李四,完全就是个落魄酒鬼的样子。

赵红兵和先儿哥都没打扰他。先儿哥下去抬了一箱啤酒,啤酒是最劣质的,在歌厅才卖两块五一瓶,在这档次的歌厅也只能买到这种啤酒。先儿哥抬进来,插上门。

此时的李四,还是没说话,又继续唱下一首:《谁伴我闯荡》。当时当地的歌厅普遍还不是自动点唱,所以,李四可能嘱咐了老板把一张碟从头放到尾,这样省事儿。

〖前路是那方

谁伴我闯荡

沿路没有指引

若我走上又是窄巷

寻梦像扑火

谁共我疯狂

长夜渐觉冰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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