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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2 / 2)

爱上上司(1)

出了这个题目,有些朋友笑了,那笑有点微妙。上司能爱吗?这显然是个很傻的题目。爱上司会有麻烦吗?这又是个很复杂的问题。如果把爱情与婚姻分开,有朋友说那还好写,因为不一定有结果的爱是很微妙的,那是言语难以表述的感觉。时下,写字楼里的故事很多很多,那里是青年男女成堆的地方,不免时不时会撞出些情感的火花,有时不小心被上司撞上了,躲也躲不掉,藏也藏不住。一个眼神,一种语调,一个动作,一种笑容,都会惹出“祸”来。从情感上说,爱是无禁区的,但从生活经验和传统习惯上来说,爱又是有规则的。

比如,爱上上司,就破了“规则”,你敢破这个“规则”,你就得准备多付出一点代价。如果这种爱已经成了你的惟一,那你也就只得认了。爱上比我大四岁的女上司

我一向对爱情极为挑剔。大学时曾与几个同班女生有过短暂恋史,但都因为对方“老气横秋”、“像个妈妈”被我否定。我的印象中,女朋友应该是一只依人小鸟,而不是颐指气使喋喋不休。毕业分配到一家大型企业担任机关文员之后,我时刻等待着发挥自己“哥哥照顾妹妹”般的满腔温情,谁料事情意外突变。

我的女上司离婚不久,但她脸上绝无悲戚之色,似乎遭受莫名抛弃之事与她无关,可见是个十足的女强人。我是她手下最年轻的一员男将,可她从不额外照顾,反而经常压给我最繁重的任务。对我的文稿也极为苛刻,动辄扔回来要我重写。我不理解她为何要对外表绝对英俊的我如此下狠心,难道这是对男人的报复?我不动声色地以最高质量的工作成果与她顽强对抗,其实这时我俩已经铆上劲了。

那天,为赶一篇重要的汇报材料,我与女上司下班后留下来继续操练,直至天黑。就在我们大功告成准备离去时,女上司忽然接到一个电话,她听了几句竟非常愤怒地骂了对方一句,撂下电话后泪如雨下。我呆住了。怎么也不相信女上司居然也会有眼泪。为了致歉,也为了安抚我的上司,我真诚地邀请她去喝咖啡。但那天真是让我无地自容,我的钱包里根本没有带够钱,这顿咖啡自然只得由女上司付账。

一周后我们又有了单独相处的机会,那是她带我去市里领奖。我明白自己能获此大奖,完全是女上司平时苛刻的结果,心中不禁生出几分感激。想想女上司其实只比我大了四岁,却已饱经沧桑,便又生出一丝怜意。难道自己还想等待某个“妹妹”上钩么?我带足了钱再次邀请女上司喝咖啡,她没有拒绝,只是从咖啡馆出来时,不知何故她的脚踝突然扭伤。我责无旁贷地俯身帮她揉抚,女上司则不得不将身体伏在我的肩头。当一滴滴冰凉的泪水珍珠般落在我的脖颈上时,我非常清醒地知道一场难以避免的爱情就此开幕了……难道就因为她是我的上司而废了这场爱情?我可不干那种傻事。

(吨克)

敢恨敢爱才是真

好友文是个声音甜美的女孩子,当客户一听文清脆悦耳的声音,把公司产品吹得“花好稻好”的时候,往往没有了方向而在订购合同上签上了大名。文辛苦工作的动力是因为她爱上了年轻有为的老板,无奈文的容貌远没有其声音来得甜美,因此注定文在这场恋爱中稍逊一筹,因为此时的老板正和底下的一个漂亮前台小姐进行着一场秘密恋爱。

文每天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的爱,上班时她为公司尽心尽力,下班了同事们都走了,她在办公室等待着老板的邀请,有时老板也会请她吃饭。第二天,文会在大伙面前大谈那顿饭吃得是多么地有情趣,老板和她是怎样地谈笑风生。可谁都明白,老板不会接受文,但也不会回绝她,毕竟她是公司最好的一名销售人员,公司的大部份客户都是文的,这关系着公司的生存发展。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文每天都是快快乐乐的。可最沉不住气的是那位前台小姐,她怎么能忍受自己的恋情像做贼似的不见天日,而自己的恋人却三番五次的邀请文一起出去Happy,于是在一个下雨的傍晚,设计了一场与老板亲热而故意让文撞见的好戏,结果门口保安看到文冒着雨冲出了办公楼。不久文就跳槽了,当老板执意挽留时,文盯着他一字一顿地说:“别再利用我的感情来为你创造利润了。”

像这种爱情屡见不鲜,女人们倒是敢爱敢恨了,可她们的上司们却在感情来临时,掺杂着很多现实的成分而在那儿举棋不定。可也有例外哦!最近接到某老同学电话,兴奋地告诉我她结婚了,并快要做妈妈了,而她老公就是她的老板。如今他们的公司为了节省开支,除了在外跑的销售人员,办公室里只有她和她老公,连财务也辞掉,而由她挺着大肚子跑银行、税务所。嘿,好一个“夫妻老婆店”。

(小宇)

是否鬼迷心窍?

我曾经是他的同事,所以,我知道这些事。

那叫鬼迷心窍。他才看了几纸传真,便决意要向西安的一家小厂购买原料。他脑子精怪,眼光敏锐,走捷径,打擦边球,钻政策的空子,所有难缠或怪异的订单到了他的指掌间便顿时被削去了锋尖,变成了平铺直叙的流水线。他因为有着这样一双能使石破天惊的慧眼,而一直深得老板的欢心,所以,没有任何人对他要去西安走访厂商的计划提出不同意见。

爱上上司(2)

他就这样在西安遇见了她。她是那家小厂的经理助理,为了尽地主之宜,她陪他四处游玩。就是这样简单的一件事居然会成了他心里的一颗重磅炸弹。

第二次的鬼迷心窍。他很快做成了这笔生意,并且把诸如信用证、外汇、税款等等问题都拿捏得极为精准,再一次证明了他的才智过人。才智过人的他哪能日理万机?他于是顺理成章地需要一名助手,人选自然是那个据说精通业务的西安女子。

我见到了她,在一个典型的冬天的上海午后,太阳光从百页窗的缝隙里刺探进来,墙头有斑驳的光影,她提着行李径直来到办公室。她的座位,在他的对面。

这以后,常常可以见到他伸长手到对面桌上拿零嘴吃;或是挪到边上的会客台耐心地教她成本核算的方式;又或是被她打断了电话,微笑着回答“为什么”、“如何”这样的问题。他宛如一位可亲的大哥,以前老于世故的眼睛里居然也会小心地透露出温情的光,好像百页窗后面的太阳闪闪烁烁忽隐忽现。

第三次的鬼迷心窍。在一个周末大聚会的K房里,在那般高低无常的喧嚣乐声里,他和她居然可以莫名的争吵起来,他不知从哪儿来的无名之火,当众问出了“你是为了我来上海,还是为了来上海而和我好?”这样的话。她的眼光低回,终于为这道选择题选择了后者。

第二天,他交上了辞呈。美人不要了,江山也不要了。一甩手,他真的什么都放弃,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在他的眉宇间竟是淋漓尽致。

却没想到,她在他离开后的不多时日,也辞了职,走时说是去深圳,从此音信全无。

这里说的是三年前的事了。三年后的现在,我在一个叫做“上海时光”的地方遇见了他,他叼着烟,正沉浸在六个人的牌局里。我叫了他的名字,他抬起头,还是旧模样。我们交换了新的名片。他在一家规模类似从前的大公司里做一份也类似从前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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