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的小呆还是只褪去绒毛开始长羽的小鹰,整日缩在长恭的衣物中,叼着线团摔来倒去。摔倒了就睁着一双黑溜溜甚至无辜的眼睛看我,看莲洛,看着周围进进出出的人,如此大家都觉得它这么傻兮兮的样子其实可爱。
所以,大概只有一个既能表现它很笨又能表现它很可爱的名字,才算得上与它相配。世上呆头呆脑的动物很多,我见过的也就它撑得起这四个字,如此,一个可爱而又写实的名字跃然纸上——“小呆”。
瞅了瞅叼起线团飞到胡床上打滚的小呆,我愈发地觉得当时给它取了这个名字真是个明智的决定。
稍稍回神,就看到莲洛揭开油纸登时一愣。她抬起头看一看我,又用余光看一看玩得不亦乐乎的小呆,视线慢慢调转回来:“谢谢小姐。没想到小姐竟去买包子了,奴婢一直未发现荥阳何处的包子会有邺城那样的味道……看来真是疏忽了。”
“你一点也不疏忽!”喝了口水,我陈述事实:“包子的确不在荥阳,是在别处买的。”
莲洛惊讶:“小姐出城了?怪不得这样晚。”
我继续否定:“没有,包子是别人带来的,和上次收到的酥饼差不多,都是别人带到这里的。”
她小心翼翼地端详我,试探地开口:“看小姐的脸色,临水宴该是未遇上为难之事吧?”
虽然没搞懂话题为什么就从包子的来历跳转到临水宴的际遇,我还是敏锐地察觉到,莲洛不愧是莲洛,虽然算不得绝顶聪明,却足够耐心贴心细心。
她越发地擅长察言观色,甚至越发地懂我。在去临水宴之前她同我一样认为,我这一去,一定要招回来一桩桃花;回来之后,她也从我脸上看出这一行我最坏的设想全然没有发生。
我不知道这样有一个了解自己的姑娘存在究竟好不好,但越是懂你的人,往往越知道如何伤害你。我觉得,我又想多了,莲洛这么温婉而细腻的姑娘怎么会有伤害别人的心思呢。
我点了点头,将她拉着坐下,咧开嘴角笑起来:“你猜猜我遇到谁了,你一定猜不到!”
莲洛想了想,晃神片刻突然瞪大眼睛惊呼道:“殿下!小姐见到殿下了?”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她便继续感慨:“殿下何时到的荥阳呢,竟一点消息都没有……”
我继续点头,表示很赞同,果真没半点的消息。他本是去洛阳办事,节省出三日时间来荥阳,至于他去洛阳究竟办什么事情,自然无人可知,朝中也没有任何消息透露过来。如此一来,恐怕不是大事就是急事。
即便很忙很多事他还是来了荥阳,神不知鬼不觉,甚至带了晋阳的酥饼和一贯熟悉味道的包子,这样的心思,当真让我动容得说不出话来。
想到他握着我的手对我做出的承诺,我觉得,这世上恐怕再也没有一个人会待我有如此之真心。我想,这辈子能遇上他是我人生里最美的际遇。
小呆突然啄了啄我的指头,轻轻的触碰顿时拉回思绪。才垂下头,它便用胖胖的独自拱了拱我的掌心,翅膀左左右右蹭起来,蹦跳三下便趴着打了一个滚儿。这下不仅仅我摸不着头脑,莲洛都变得很是懵懂。
抬起左手凑到鼻尖嗅了嗅,除了淡淡的酒香再无其他了。
小呆还是在我手心上蹭着,眼睛滴溜溜地转动,浑身上下好像莫名躁动。我提着翅膀将它拨到一边,它立刻就跳回来继续蹦跶。莲洛突然捂着嘴角笑起来:“小呆一点也不呆,一定是小姐手上染了殿下的味道,它才这样反常的。”
我一愣,不可置信地动了动指头,轻轻摸了摸摸着小呆的羽毛,它就凑着鹰钩戳了戳我的手。
掌心蓦地一烫,我提起它的翅膀晃几下慢慢道:“你是不是也很想他呢?我也很想他,虽然今天才见到他,可时间还是太短暂了。”小呆乖乖缩在手边,我继续道:“明日……明日他会来府上坐坐,那时候你就能见到他了。”
小呆默默地眨一眨眼睛,动了两下翅膀,大概在表达自己高新之情,我想也不想打趣它:“离开邺城时,你站都站不稳,恐怕记忆早就碎得没样子了。一只认路本事都不如我的呆头鹰,我其实对你能认出一个人来的能力不抱任何期待。”
小呆的爪子抽了两下,莲洛轻笑起来,我叹了口气:“他是生得最好看的人,记住了,你一定不能认错……我跟他对你来说都是一样的。”
…… ^ ^ ……
第二日,天高云阔,惠风和畅。我起了一个大早,纠集一众丫鬟陪我将居住的院落里里外外打扫得分外干净。
我想要的效果是每个角落都一尘不染,郑子翻摇头坐在一边叹惋:“小妹,你的要求太强人所难了,无论是对你还是对别人都很困难。”
点一点头,慢慢瘫坐到胡床,我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可心里就是想把自己居住最好的状态都展现给高长恭看,郑子翻好像看出我的想法,倒了一杯水推给我道:“只要是你,无论怎样的状态,他都会喜欢。”
“是么?”
郑子翻说:“长恭那样的人,又怎么胡在乎这些虚淡之事呢,你应该比我更了解他的。带人比带己还宽容,礼遇下士,与人友善,他在乎的更该是真诚。”
没想到与长恭不甚熟识的郑子翻竟这么了解他。马上就要嫁给他了,对这些我好像都不太了解,想来还真是不合格。
看一眼静静站在一边涮洗毛笔的莲洛,脑中突然晃过一件事,我急忙扯住她的胳膊大叫:“信——信呢?”
莲洛有些不解,疑惑地看着我:“小姐说的什么信?”
“就是我写给长恭的那封信,快点销毁掉,不能让他看见了!”当时写出来是迫不得已,一时冲动,所以没有顾及到事实,事后想想,信中之字,一个比一个夸张,一个比一个让人抓狂。
试问,一封自己读起来都觉得让人汗颜的信,若真是让他看到了还不笑掉大牙?
莲洛手臂僵了一下,懦懦地说:“昨日小姐出发事,信就已经送去给殿下了。”
我颤抖一下,希冀道:“我们昨日还不知道他在荥阳,信应该是送到邺城,应该还没到他手里……赶紧追回来啊!”
莲洛道:“追不回来……既然殿下人在荥阳,那信自然不会去邺城,而是随着殿下就近送。”
“……”所以说他已经看到那封信了。
作者有话要说: ——修错别字
☆、第三章 蒹葭(下)
因为高长恭说要来看我,似乎整座府邸都显得不同往日。
其实并没什么不同,房子还是原来的房子,路也是原来的路,树木花草依旧如昨,甚至知道他要来的人都寥寥无几,可我仍觉得这座府已不是昨日的那座,至于明日如何那大概是明日的事情了。
晚睡早起,漫漫等待,正午时分,我仍旧没等到他。管家犹犹豫豫地过来禀告,说正厅有一人要见我,言之咄咄,不易轰走。
除了郑子翻之外,他们自然都不知晓高长恭的相貌,就算他来了,也不可能有人会认出。我想,一个要见我的人,不是他还能是谁呢?
心脏怦然一跳,我提着裙角就朝前院跑。小呆箭一般蹿出很远,扑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