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1 / 2)

>就在我不知胡思乱想些什么的时候,记者已经合上了小本,客套的与两名干警握手告别。望着在门口消失的记者身影,我与周不禁向视而笑…我们的事迹,今天下午,最多不超过明天就会荣登本地报纸地头版头条,我甚至可以想象那篇关于我们的新闻如何被众人传阅,我们也被N多人所咒骂不齿,会有N多人拍手称快……

就在我妄自揣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的时候,瘦高个儿面前的电话响了,具体交谈内容我不得而知,但从他们变严肃的神情中就可以猜测到,一定有不寻常的事情发生了。

放下电话,他们脱下便衣,急匆匆地套上警服,又用手巾擦了一把汗珠,收拾停当后,瘦高个夹起公文包,胖子指着那些属于我俩的“罪证”,冷冷道:“走吧!”

“这就放我们走了?!”周小心翼翼地问道。

“哈哈!”胖子打个哈哈,“你还真幽默,告诉你们,上头很重视这个事情,省电视台派记者来了,你们到时候配合点,要不然……”

“老王,快走吧,别跟他们闲扯了。”瘦高个看看表道,“记者这会儿快到现场了。”

我和周耷拉着脑袋,抱着书,他们一前一后,夹着我们,鱼贯而出,我本能地抬头看看走廊里的挂钟,正好十点半。

也就是说,我已整整被讯问70分钟。

接下来,等待我们的又会是什么?

2004年7月23日10:45分

我们到达现场时,发现现场已经和庙会般热闹,在众多指指点点的围观者中,两个年轻人显得格外醒目:一个手拿话筒,另一个肩扛笨重的摄象机,他们不时在耳语着什么。不用说,这两位记者肯定在商量呆会儿的采访计划。

而在他们两个附近站着的,则是一群整齐着装的警察,回头看看在我背后“关照”我的那个胖子,也忙不迭撸平警服上的褶皱,看着他此时严肃正经的样子,想想他半小时之前的样貌,心中一阵恶心。

那群警察此时正在围着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警员,象是聆听着什么指示一般,还不时的点着头,估计那男子肯定是他们的上司。只听得那男子道:“行动”,然后,我就看见了精彩的一幕:

一共有四名警员冲入周的小书亭,他们将那些罪证往桌上一堆,每人手拿一本,翻到有情节的地方,纷纷举高,以供门口的摄象机拍摄(那种情形,我个人感觉,就象文化大革命时人们高举“红宝书”表衷心一般)。然后呢,又有一名警察喝令周进去,估计是让她直面摄象机和记者,接受采访。

平凡人家出生的周几时见过如此壮观场面,她吓得面如土色,一想要因为这种事被电视暴光,那以后还怎么做人呀。故死活不肯进屋,瘫坐在附近的石台上,浑身抽搐着“呜呜”直哭。

此时,周的小女儿妞妞也跑了过来,扑进妈妈怀里,

“妈妈,好多警察,我怕……妈妈,他们为什么要抓你?呜……”

周一把将孩子推搡给附近的警察,不住的抽泣道:

“我怎么如此命苦?如此命苦?如此命苦……”声音渐说渐小。

那名接过孩子的警察,将孩子递给刚刚赶到的周的家人,又叫过来一名同事,两人一起将几近疯癫瘫痪在地的周架进书亭。

待到周悠悠转醒时,发现小屋里挤满了警察,还有一个黑幽幽的镜头对着自己,那名记者咳嗽了一声,用尽量柔和的声音道:

“请你配合一下我们的工作好吗?我们只提出几个问题……”

话音未落,周就象变了个人一般,从书架上拽出一摞书,用尽全力掷向面前的警察和记者。带着哭腔的嗓音声嘶力竭地嚷:

“※他妈,书都在这里,你们查好了!我上有老下有小,你们这样做我还有脸活吗?!老娘我今天就和你们拼了!!”说罢就欲做势扑向面前的记者,两名警察急忙上前抱住了披头散发,状若怒狮的周,两名记者更是慌忙地逃出了门外。

周骂完这一气,胸口急剧地起伏不停,大口大口喘着粗气,脸上的肌肉一条条抽搐着,要不是有警察抱着,估计她立刻会就势倒在地上晕厥过去。

时近中午,正值下班高峰期,堵在书店周围围观的人们已将整个胡同塞得严严实实,并且不时有人指指点点。那名坐镇指挥的中年警员和退到门口的记者商量了一阵,然后朝我身后的胖子呶了呶嘴。

胖子自是久经阵场,怎不会意,我还没从观众看客的身份转换过来,他已在背后搡了我一把,沉声道:

“去,快把门打开!”怕我愚钝,又加了一句,“记者说要采访采访你,你可别不配合!”

我还能说什么,只能默默走到自己的书店前,打开大锁,敞开房门,尽管心里有一百个不情愿。

那群警察立刻分出一多半来,护着记者挤过嘈杂的人群,快步来到我的书店门口。

接下来的过程如同在周家门口的二次翻版,而围观者的脑袋也齐刷刷的转了个半圆,整齐若一,仿佛有人指挥一般,煞是壮观。

从社会这所大学里面,我所面对的形式主义,注意形式亦愈发众多,我尽管不能改变什么,但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却总不忘幽他一默,恶搞一回。也许,是我的本性使然吧。

这次也不例外,面对着忙忙碌碌搞秀的警察、记者,我心中浮现起了N多恶搞的念头,而且,一股莫名的荷尔蒙怂恿着我将这些念头一一实现。

因为我的书店结构比较长,光线摄取不是很好,警察们依旧举着书来回摆弄,效果却不是很好。那记者见状,擦了把焦急的汗珠,道:“时间太紧,要不我们就直接采访吧!”

我冷冷的笑了一声,径直走向墙壁把灯打开,室内光线一下好了许多,那名随行的瘦高个警员恶狠狠道:

“你还笑,等着回去看我怎么收拾你!”

说罢,拿起一本“黄书”,高高举着,不停地翻阅,直到摄象师善意的提醒,他才意识到自己举得太高了,就象一只螳螂踮着脚举重一般。

主持采访的记者样貌至今我仍清楚记得:打着摩丝的碎乱短发,瘦小的个子,大眼睛,身穿米黄色半袖衬衫,下身一条石墨蓝牛仔裤。我对他之所以印象如此难以磨灭,主要原因是他们未经我们允许,而擅自将录象暴光于当地电视频道,到后来又搬上了省台,而这一切,我在当时均毫不知情.而且最为侵犯我权利的是,在省台上播出的关于我们的那期栏目,竟然没有在我们的脸部做特殊处理,甚至连最基本的眼睛的黑影都没有打!!就算是那些重刑犯,在上镜时都能有最基本的隐私权利保障,而我为什么就这样遭受歧视的待遇!!(在这里,我仍然明确声明:我继续保留可能向内蒙古电视台控告的权利)!

摄像师拍完了高举“罪证”的警员,侧头看看机器,道:

“再拍点什么吧,要不然节目太短,回去没法编辑。”

“那好办,你们再把这里的环境拍摄一下,还有这些证照。”我往墙上轻蔑的指了一下。“这样材料不就更多了?”

那两名小伙子无比惊讶的看了我两眼,彼此虽不做声,但摄象机

已如我所指挥般对着墙壁缓慢划过。

趁着摄象机拍摄的功夫,那名记者小声问我:

“听说你上过大学?”

“嗯。”我不可置否的答应着,眼睛盯着那些四处翻捡,想要扩大战果的警察。

“哪个大学?”记者显然不死心。

“内蒙古工业大学。”我随口编道。(事后证明这个编造是绝对正确的)。

“咱们还是校友呢!”记者惊讶道。

此时此刻此环境,面对如此这般的“校友”,我只能抱以一脸苦笑。

“呆会儿,我们想采访一下你,希望能够得到你的配合。”记者开始做起了例行地前期工作。

“行,我完全配合你们。谁让你们给了我这个露脸上电视的机会呢?!”我自嘲道。

我的言语换回来的只是警察们冰冷敌视的目光。

记者看了摄象师一眼,两人交换了一下眼神,然后又转向我,

“可以开始了吗?”记者问道。

我点了点头,采访就这样开始了。

“你知道出租黄书是违法的吗?”记者发问道。

“我知道。”我平静地说道。

“那知道为什么还要将这种书出租?”记者追问道。

我瞅了他一眼,直面黝黑的镜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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