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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这么猛,身为闯将的他,自然也不能不表现一下,要不然,岂不是自家的威风都被别家比了下去。
八月,陕西总兵贺人龙带军前来,这贺人龙号称是“贺疯子”打仗是有一手的,不过,也就这样的战将,配做他李自成的对手。
八月十九,闯将部围困贺人龙于陇州。
四十天后,贺人龙败亡。
如今,他挟胜军之威,率军前来,目标正指前方的陈州。
李自成很自负,他手下的军马,是闯营的老底子,闯王闯将情同父子,对他推心置腹,这次来,就是老营也是让他统帅起来。闯王高迎祥在民军中实力很强,若是说他自认第二的话,估计是没有人会觊觎那个第一的位置的,这个实力很强,不是表现在附从于闯营的流民有多少,而是说的他的军马精强。
历来农民起事,在面对比他们看起来弱小很多的官兵面前,往往一触即溃,大败而散。除了人员素质方面的差异,和农民军的武器装备也是有着很大的关系的。试想一想,一群拿着木棒竹竿的农民,和一群身着甲胄,手持利器的军兵对着干,而且,一方是业余票友性质的,而另外一方却是职业的,有这个结果,也就不是很奇怪了。
但是高迎祥的部队,是有统一制服的——铠甲。
一般说来,盔甲这种玩意,只有官军才用(费用比较高,民军装备不起),大部都是皮甲,而高迎祥部队的盔甲,是铁甲。
所谓重甲骑兵,就是这个意思,更令闯营将士自豪的是,他们的骑兵,每人都有两三匹马,日夜换乘,一天可以跑几百里,奔袭作战能力可谓民军之首。
但是好的装备,意味着要花更多的银钱,余风折腾出一个小小的火枪部队,财政上都让他感到压力很大,更别说闯营数万之众了,李自成没有当过老营的家,但是,这次出兵陈州,老闯王将老营都交给了他,这就意味着,他就是以往再对银钱不上心,今后也要操这个心了。
数万之众,靠着缴获对方的武器来打仗,无疑是一件很不现实的事情,而闯营没有自己的据点,自己打造兵器铠甲,也不可能,军中虽有匠人,做的也不过是一些修修补补的事情,闯军最大的武器铠甲的来源,不是在民间,而是在各大州府的武库里头。和这些州府的武库头目,太监监军之流的来往,在李自成看来,重要性丝毫不下于这兵戈之事。
从车厢峡出来,闯营的老底子,算是消耗的差不多了,若不是这几个月纵横各处,得来不少钱财,怕是这买兵刃铠甲战马的银钱,就已经将闯营拖垮了,而这次动用老营,奔袭陈州,除了陈州的地理位置重要以外,更重要的原因,是因为这里有着一个仅次于开封的大武库。
管着这些辎重粮草的人,给他带来了这个不好的消息,原本他还打算在打陈州之前,再弄点兵器铠甲过来,加大一点自己的力量,但是,使者带回来的消息确实,经常和他们做买卖的那几个州府,不知道什么原因,突然之间,所有武器铠甲的要价,比平时他们买的价钱都高了几倍,照着这个价钱买,实在是买不起了。
“他们要的银子多,咱们的银子也不是凭空掉下来的,这次不买就算了,也莫要恶了他们。至于咱们要的,陈州城里有的是,打下了陈州,今年咱们不仅不用担心这些事情,还可以扩一扩老营了!”
朝着陈州的方向看了看,李自成面色凝重,他知道,在那个方向,有着他要的东西,现在就等着他去拿!他更知道,在那里,已经有数万官兵,在严阵以待了。
第一百三十二章 漏网之鱼 开粮大计
天色将将快要黑定了的时候,教习营的千户维拉斯科回来了,他带回来的不仅仅是粮食,还有十来颗血肉模糊的首级。
倒霉的速泰在回程的路上,和维拉斯科撞了一个正着,于是,他悲剧了。
先前速泰带着人马呼啸而过的时候,维拉斯科也是见到了的,不过,他很明智的带着他的人,躲在了一边,他百来号人,还全部都是步军,就他一个人骑着骡子差不多的一匹马,靠着这样的实力,和这些明显不是朝鲜军兵的骑兵对掐,他脑子没有坏到这个地步。不管这些人是干什么去的,至少他可以肯定,这些人绝对不会因为了他抢了点粮食,冲着他来的,他自然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
但是,数百骑呼啸而去,没多久,回来就稀稀拉拉的几十骑,这个时候,要是他再不会捡便宜的,他就真的是在这东方白混了这么多年了。打黑枪的事情,可是在佣兵中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他这次带出来的人,基本都是老兵油子,而且差不多一半都是装备着他从天机营里软磨硬缠要来的火枪,火力也算是强大,算是教习营的精锐了,这打起黑枪来,自然更是顺手之极。
先前那些骑兵人数过多,那就不说了,眼下这么点人,他们还吃不下,那也太不靠谱了,这些战马,鞍鞯,还有骑士的铠甲兵器,这些都是钱啊!从维拉斯科以下,一个个眼睛里都冒着小星星。
送到嘴边的肥肉,不吃白不吃。维拉斯科很是果断的打了一个埋伏,等到速泰一行快到他们藏身的山谷中的时候,一阵爆竹般的枪声响起,身在最前,也是跑得最快的速泰,登时就被打成了一个筛子。这没办法,这家伙穿得太显眼了,至少一半的火枪都是直接瞅着他搂火的。
这枪声一响,又看到前面的伙伴们纷纷在枪声中栽下马来,剩下的鞑子兵,本来就成了惊弓之鸟,眼下更是心中先入为主的认为这是对方事先设好的埋伏,为的是全歼了他们,还有还有半点战意,脚后跟的马刺将马腹部刺得鲜血淋漓,丢下了几具尸体做代价,愣是从枪林弹雨中冲了出去,那个速度,用一句成语来形容当时的情景的话,那就叫“拍马不及”。
别说维拉斯科手下全是靠着两条腿的步卒,就是训练精熟的骑士,也未必追的上这几个漏网之鱼。人的潜力是无限的,这话在这里得到了充分的证明,如果非得加上一个注脚的话,那就是:人的潜力是无限的,尤其是在逃命的时候。
对于维拉斯科带着敌酋的首级归来,余风自然是大加赞赏,维拉斯科,作为一个冒牌骑士,时常是把荣誉和财富之类的话语挂在嘴边,财富余风不会吝啬,荣誉这些虚头,当然更不会吝啬,而且,就目前来说,还有什么比主帅夸耀战士的武勇更加让人激动的荣誉呢?
看到神机营的士兵在外面打扫战场,维拉斯科本来还想带着首级在同僚目前炫耀一番的,见到余风居然在此,自然是大为惊喜,他这种心情,就和后世那些小官员在单位里不经意做出了点成绩,却被突击检查的领导看到了一样,那是真的叫惊喜莫名!
但是,见到余风带来的另外一个副作用,就是他原来打算用于炫耀的敌人的首级和战利品,在余风的战果面前,显得有点拿不出手来了。
他这拿不出手,是自己心里犯嘀咕的想法,但是,架不住余风没命的夸啊,到了最后,连他自己都感觉到飘飘然起来,不禁心中怀疑,莫非,自己这次真的是立的功劳很大,要不,找余将军要点赏赐?
仿佛是为了验证他的想法一样,等到他回头用眼光扫扫自己教习营还在城中的士兵的时候,那些士兵都是一副与有荣焉的样子,殊不知道,这些士兵刚刚丢了一个大脸,在天机营的同僚面前,正是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的时候,自己主官,却突然带回来胜利的消息,这简直太让人涨脸了,至少,这从侧面上证明教习营也不是一无是处,这先前的失利,要怪就怪尼古拉斯那个混蛋瞎指挥,而和他们这些士兵个人的武勇无关。
“好了,这天就要黑了下来来,维拉斯科,你先去将你的人安顿好,然后和云青山商量一下晚上布防的事情,白天里这些鞑子吃了这么大的亏,晚上咱们更要提高警惕,莫教人夜里摸了进来!”
褒扬了维拉斯科一番的余风,将话扯到正题上来,到底是还有几个鞑子跑掉了,要是引来了更多的鞑子,恐怕就不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了,士兵们可以放肆庆祝一下胜利,余风却不能被眼前的小胜冲昏了头脑,他得考虑对方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