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珠坐在一旁看一本小说,心里只觉得有些荒凉,从小到大,从父母嘴里听到的称赞少之又少,倒是这些亲戚,每次见面就会对孙美丽夸张她的听话和努力。这也算是“失之桑榆,收之东隅”么?
“真能装。”宛珍上厕所的时候经过,看见看书的宛珠,压低声音冷哼了一声。
宛珠纹丝不动,照样看自己的书。亲戚间对宛珠“刻苦用功”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以为她看的是教辅书,其实她不过是在第一百零一遍地看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罢了。
“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么?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的一样,我的心也跟你的完全一样!要是上帝赐于我财富和美貌,我一定要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我现在与你说话,是我的精神与你的精神说话,就像两个都经历了坟墓,我们站在上帝脚跟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
这段简爱对罗切斯特说的话,她看了无数遍,熟悉得几乎都能背下来了。
但她究竟不是简爱,没有那样的自信。
报道的时候,盛逸风本来想来接宛珠一起去,被宛珠拒绝了。宛珍的学校开学晚,还在家里呆着。不知道为什么,宛珠不太愿意让宛珍见到盛逸风。
盛逸风有些不太高兴。年前去了英国之后,他就没有再见到宛珠。本来想趁着报道先见一面,却被宛珠毫无商量余地地拒绝了,不免有些抱怨:“宛宛,我们这么久没见面了,你就不想我吗?”
“到学校不就能见到了吗?差不了几个小时。”宛珠不肯让步。
“你这个人的心真是冷。”盛逸风恨恨地挂了电话。
终于见到了宛珠,心又软了,忘记了此前的不愉快,认真地打量起她的脸色:“宛宛,我不在,你怎么瘦了这么多?”
“开学就要测试,复习太累了嘛。对了,你们应该也有。你都复习好了吗?”
“你怎么开口闭口就是测试考试。我们是谈恋爱,又不是在上辅导课。”盛逸风有些不满,本来满满的兴头也被宛珠波澜不惊的一番话给打消了许多。
“好了好了,这是在学校呢,小心被老师看到就麻烦了。”宛珠推了推他,“快去上课吧,下课了之后再说。”
进入高二下学期就算是冲刺阶段了。功课也重了很多。
虽然从来没有跟盛逸风提过,但宛珠在心里已经把高考的目标改成了B大。因为某次曾经听盛逸风说过,他的志愿是跟B大一墙之隔的Q大。
上一次的推荐表又被她赌气之下让给了另外一个人。这就意味着她这次考试再也不容有失。
她几乎是有些强迫症地一遍又一遍地做着类似的习题,连郁欢都有些看不下去了。
“这些题目你不是都会了吗?干吗把自己弄得那么累?宛珠啊,要不是昨天刚看到你跟盛逸风卿卿我我在操场散步,我还真是怀疑你是不是又跟他闹别扭了。”
看在老师眼里,又是另外一番景象。各个班的老师讲课的时候,一旦觉得学风不正,就总是将宛珠当作榜样抬出来,让自己班里的同学学习。
朱自扬听了一半就打哈欠:“你说这些老师有没有新意啊?天天夸你们家宋才女,听得都快起茧子了。”
“你说,像我们这样的正常不正常?宛珠总是惦记着考试啊做作业啊,我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没少讨论功课,就跟一对一的辅导班似的。”盛逸风忍不住借机抱怨。
“谁让你喜欢的是才女呢?胸大无脑的美女那么多,怎么不见你喜欢?”
“胡说八道,回头我就告诉你女朋友,说你说她胸大无脑。”
朱自扬嘿嘿乐,“行啊,你去说啊,说她胸大,郁欢听见了不知道多高兴呢。”
盛逸风顿时无语
转眼间就临近了夏天。
这也算是高中时代最后一次期末考试了。升到高三之后,就只有高考模拟考。
盛逸风见到宛珠的时间也越来越少。
难得跟宛珠一起吃饭,宛珠总是三口并两口,匆匆吃完,借口还有作业要完成就走了。
“宛宛,你不觉得你这样太过分了吗?”盛逸风有一次终于忍无可忍,“你是我女朋友,但我想见你一面,简直比登天还难。你就不能从你的学习里面分一点点时间给我吗?”
宛珠有些疲惫,“你再给我一周时间好不好?再过一周,我就不会再这么忙了。”
“一周之后你就能多给我点时间?别骗我了,还有两周才考试,考完试你又要准备模拟考。如果你不想谈恋爱的话,为什么要答应跟我在一起呢?”
宛珠也有些生气了,身体的疲劳加上心理压力,忍不住冲口而出,“我从来就没有答应过要跟你在一起啊!是你莫名其妙就找上了我,莫名其妙就把我变成了你的女朋友~”
盛逸风的脸色一下子沉了下来,怒极反笑,“莫名其妙?你就是这么形容我跟你之间的感情?”
宛珠话一出口便已经后悔。刚想道歉,盛逸风却已经铁青着脸把桌子上的餐盘哗啦扫到地上,头也不回地走了。
正是晚餐时间,食堂里用餐的学生不少,不锈钢的餐盘掉落到水泥地上,发出好大的声响。旁边的人闻声侧目,发现是宛珠之后,纷纷开始窃窃私语。
宛珠苍白着脸,俯身把餐盘捡起,又跟自己用过的叠在一起端到放餐盘的台子上放好。
“宛珠,你没事吧?”郁欢还没回寝室就已经听说了今天在食堂发生的事情。谣言的版本是“盛逸风对宛珠日久生厌,想要跟她分手,宛珠不肯,盛逸风一怒之下当众摔了食堂餐盘”。气得郁欢当场对跟她说这件事的人发飙。
“没事。我等会儿还要去上班,你帮我跟老师请一下假吧。”宛珠对她笑笑。
“你还要去?宛珠,其实你这样真的很傻,明明有现成的钱,为什么还要自己辛辛苦苦再挣钱给他买生日礼物?你每天要复习还要去上班,你看你都累成什么样了……”
“我不想用父母给的钱给他买东西。”宛珠低低地解释,“没关系,过了这个礼拜,我就挣到足够的钱了,逸风不会生气太久的。”
郁欢不由有些后悔。其实,不要把送礼物的事情提前告诉盛逸风是她的主意。但她只是跟宛珠说,给盛逸风一个“惊喜”会让他更高兴,但绝对没想到宛珠会起“用自己挣的钱给盛逸风买礼物”的念头。
宛珠打工的地方是一家小小的咖啡馆,她还没满18岁,大部分地方都不肯自找麻烦用她。只有这家小咖啡馆,在听说了她打工的目的之后,年轻的老板娘破例允许她课余兼职做服务员。一小时12块钱,每天两小时。工作两周就可以赚够钱帮盛逸风买自己看中的生日礼物了:一个很朴素的牛皮小钱夹。宛珠在路过那家手工皮具店时,第一眼就从橱窗里相中了那个黑色的钱包,朴素得连一点儿缀饰都没有,只在一角不明显的地方压印了一个抽象的符号,店主说,这是云南某个少数民族的文字,意思是“永恒的爱”。
永恒的爱。宛珠想,送的时候,自己大约也不会主动说出这个符号的含义。但只要自己知道也就足够了。
爱是不必要宣诸于口就能明了的存在,不是吗?
咖啡馆的老板娘体谅宛珠是个学生,一般到晚上八点半就让她下班了。从咖啡馆回学校大概要半小时。宛珠回到寝室的时候刚过九点,今天晚上咖啡馆的生意很好,她来回端咖啡点单走了很多路,小腿很是酸疼,眼睛也有些睁不开了。正打算洗漱睡觉,却接到了盛玖的电话。
“宛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