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下的不过是满地残破的青春和断不掉的血缘。
三月份的时候,宛珠还是和盛逸风一起回到了B市。作为伴郎和伴娘参加宛珍的婚礼。盛逸风比她想象的要好说服,只问了一句“你想要我去做这个伴郎吗?”
宛珠点头。他便痛快地答应了。
她在郁欢和朱自扬的家里落脚。这两人虽然没有结婚,但已经公然同居了半年,房子是朱自扬家里出钱买的,二房二厅,宛珠住的是客房。
盛逸风为此颇有怨言:“男朋友的家不住要跑到别人家里去住,别人还以为我们俩闹别扭了呢。”
“我跟郁欢多年没有好好碰头,正好晚上可以多聊聊。”宛珠不理他。
朱自扬拍拍盛逸风肩膀,“老大,得了,我都没抱怨,你抱怨什么啊?你女朋友一住到我们家,我那老婆就彻底抛弃我了,天天窝在客房,我这等于守活寡你知道吗?”
惹得郁欢伸手死命掐了他一把。
正式举行婚礼的前一个晚上,盛逸风陪宛珠一起回了趟家。
孙美丽开门的时候,看见宛珠,眼睛一下子红了。
嗫嚅地叫了声“宛珠……”
明明还有下文,却欲言又止。眼神里有着愧疚和闪躲,又有些欢喜之意。
宛珠对她笑了笑,“妈,这是我朋友。盛逸风。高中同学,你以前见过他的。”
盛逸风跟着叫了一声“伯母”,跟着送上一篮在门口买的水果,礼数周全。
孙美丽上下打量了他几眼,倒是很满意。引了他们进屋,见宛珠什么行李都没带,只有随手的一个极小的手包,不由有些失落,却还是忍不住试探地问了句:“你们今天刚到?”
“昨天到的。在我一个朋友家里住。”宛珠解释,神色平淡。
孙美丽便灰暗了眼神,却不好说什么。
宋启明察言观色,半是抱怨半是劝诫地对宛珠说道:“怎么自己家里不住,反而去麻烦别人家呢?你妈知道你要来,把你的房间都收拾好了,连被褥都重新洗晒过了。还是回家来住吧。”
宛珠笑笑,“不用麻烦了,明天婚礼结束之后我就回去了。马上要毕业论文答辩了,事情很多。朋友家里离火车站近,比较方便。”
宛珍在房间里试婚纱,听见宛珠的声音,便穿着婚纱出来了。
她还没开始显怀,腰肢依然纤细。婚纱是鱼尾裙,腰部收得很紧,一字领的设计,上衣全部是白色蕾丝,裙摆柔和地拖曳在地上,非常优雅。
看见盛逸风,脸上初初有些不自在,隐有愧色。
倒是盛逸风落落大方地夸奖她:“你今天很漂亮。”
宛珍露出一丝真诚的笑容:“谢谢你答应做我们的伴郎。”
“不客气,我只是怕我不来,伴娘不小心会看上了伴郎而已。”盛逸风自如地开着玩笑,似乎完全把之前发生过的那些抛诸脑后,而他扮演的只是一个将要出嫁的女孩妹妹的男朋友而已。
其实也没有太多可聊的。孙美丽大概碍于宛珠有意的疏离,也不敢贸然问盛逸风的家境之类的情况,只是随便聊了一些明天婚礼的安排和宛珠毕业之后的打算。
从家里出来后,宛珠有些寥落。
其实,她倒不是故意给孙美丽难看,只是,面对这个从小便对她不亲,连拥抱的次数都屈指可数的母亲,她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个深夜里,落在她脸上的巴掌。
时隔那么久,那记巴掌的疼痛却似乎一直都没有消退。
宋启明那次到S市找她回家,跟她说的那些,她也不是不动容。理智上,她也明白,父母确实有值得宽谅的理由。
只是,二十多年的生命里,她像是一根从树根一旁蘖生的枝条,独自生长。
跟父母之间已经隔了太宽的一条河,想要跨越,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血缘,并不能弥补太久的疏离。
假使他们再早一些告诉她父母偏袒宛珍的真正理由,也许她会试着理解并且接受。
但到了今天,该错过的,都已经错过了。
盛逸风自然知道她的心情为什么这么低落——某次晚饭后两人在盛逸风家阳台依偎着聊天的时候,宛珠终于把那次她半夜离家,被他撞见带回S市的原委告诉了他。连带那些让她至今不能释怀的过往——却也不说破,只是乱七八糟地说一些无聊的冷笑话逗她开心。
“对了,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吧。”
“好。”宛珠答应得有些心不在焉。
下得车来,不由有些意外。
这里分明是自己曾经打过工的那家咖啡馆。从前叫“朱小姐的咖啡屋”,后来,她上一次跟郁欢来的时候,就已经换了老板,名字也跟着换了,现在叫“Memory”,似水流年。
两人拣了靠窗的位子坐下来。
一个年轻的服务员走过来,满脸歉意:“对不起,先生小姐,这个座位是预留的,已经有人订了。”
宛珠没有异议。盛逸风耸耸肩,也就跟着无所谓地重新站了起来,打算换个位置。
“Hey Johny~你怎么来了?怎么,巡视业务吗?还是抽查我这个经理合不合格?”
一个穿着件黑衬衫的男子出现在咖啡馆柜台后面,大笑着走了过来,拍了拍服务员的肩膀,一脸调侃:“小子,你可真有种啊,敢让老板挪位子!”
服务员登时傻眼了。
直到那个叫Henry、挂着经理胸牌的男人跟盛逸风一通哈拉之后回了柜台,宛珠还是愣愣的反应不过来。
“你是这里的老板?那个身在美国,不大出现的老板?”
“对啊,Henry是我的合作伙伴,多亏了他看店,要不然估计Memory早就亏死了。”盛逸风收敛了脸上的笑意,伸手横过桌面,盖在宛珠的手背,认真地望进她的眼睛。
“宛宛,这家咖啡馆是我为了你买下来的。”
“那次,我们……分手以后,郁欢骂了我一通,我才知道,之前我抱怨总是见不到你时,其实你在这家咖啡馆打工,就为了赚钱给我买生日礼物。但我却一点不知道,还以为你是为了复习考试,不在乎我……”
“你跟我说再也不会见我。我想不出别的办法可以挽留你,后来,我就跟我父母要了笔钱,买下了这家咖啡馆。我想,将来如果有一天,你肯原谅我的话,我就带你来这里坐一坐。因为我想让你知道,所有跟你有关的回忆,我都一直珍藏着……”
宛珠的心像加入咖啡的砂糖一样渐渐融化,却还是忍不住呛他的声:“我本来没觉得你是这种纨绔子弟啊?我说,你要是每交一个女朋友都要这么大张旗鼓地买下跟她的回忆有关的地方,那你们家估计早就破产了。”
盛逸风嘴角大大牵起:“所以我只要有你一个就够了啊。”
“对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