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道儿,是否她们也会杀你们灭口?”
董少英被他说的冷汗都流到下巴上了。
沈浪所料果然不错,沈浪所述也正是他内心的隐忧。
他只得叹道:“沈浪,沈大侠。四娘可不是王怜花王公子。”他话虽是玩笑一般,却是万般担忧,情意牵挂,听者动容。
沈浪苦笑道:“林氏母女也罢了,还有一人,在下与王公子也未见得能应付。”
董少英道:“蓝岚虽是蛊师,似乎并不见得厉害,如何能与王公子相比。”他自己口中说出蓝岚的名字来,显是深知自己无法抽身而去,索性不再避忌此事。
沈浪见他如此说,便将巫行云一事简略说了一番,只是董少英听到巫行云对王公子的企图时,顿时张大了嘴,想笑又不敢笑,甚是滑稽。
看他那表情,沈浪都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
董少英强自忍笑道:“所谓强中自有强中手。”
沈浪只好假装听不懂。
只听得一个女声道:“若是苗疆这人,怕是十分难缠。”
那女子一身锦绣衣衫款款而来,打扮得像个官家女眷一般。只是眉宇之间那神气依旧未改,知是故人来。
沈浪淡淡一笑道:“四娘赶来好快。”
四娘走到他们桌前,伸手拿了沈浪的杯子,亦是一饮而尽。
“妾身最不喜欢的便是做赔本的生意,于是在家仔细想了一想,似乎还是押沈公子这边把握大些。”
。
苏州,桃花坞。
桃花坞大街十分热闹,王怜花在街上买了把折扇,扇上是无名画工画的桃花图,配的唐寅的一句诗。
诗云:“桃花坞里桃花仙” ,就只这一句,倒也别有风流之意。
苏杭两处本是齐名,但王怜花却嫌苏州风物书卷气太重,连景色都有些拘谨,不及杭州的自然随性之态。就像这户人家的门口,街巷小小,小到下马的时候都觉得有点拥挤。
门口匾额也小,字也秀气,不合王怜花的口味。
百花庄。
纵览百花,一枝独秀。
却是好大的口气。
王怜花敲了敲门。
青铜门环一点落灰也无,干净到小气。
出来开门的也是个纤瘦娇小的白衣丫鬟,看到门口的绯衣公子,登时红了脸,低首垂眉的模样,颇有小家碧玉的楚楚风姿。
王怜花看了她微笑道:“请问百花仙子可在府上?”
丫鬟不觉有些失望:“此处并没有百花仙子。”
王怜花改口问道:“那末,刘独秀夫人可是在府上?”
丫鬟愕然道:“夫人已经过世半年了。”
王怜花皱眉思索了一番,道:“家母特地托付在下来探望独秀夫人,不想已经……也罢,府上还有何人,总是要拜望一下。”
丫鬟应道:“还有公子在家。”
王怜花道:“那末便劳烦通报一声。”
丫鬟应了一声,刚要转身回去通报,王怜花却直看了她眼睛,微笑道:“姑娘怎么称呼?”
好俊俏的一个人,好风流的一双眼睛。
丫鬟的头都快低到地上去了,只是低声答道:“奴婢叫小梨。”说完便急急转身回去。步伐虽急,身影却是娉娉婷婷,叫人忍不住想要轻怜蜜爱一番。
王怜花高高兴兴地看了半晌,直到里面出来一个青衣的书生。
他不喜欢看人家穿青衣,因为很少人穿的有沈浪好看。何况这个书生不管从衣衫的款式到长相到神情,都有点像呆头鹅。
这书生看到他好像也不太高兴。
王怜花一身绯衣难免看上去有点轻薄,看小梨的眼神比他的衣服颜色还要轻薄十倍。
王怜花忙道:“在下王怜花,请问公子如何称呼?”他说出自己名字的时候也在留心对方的表情,不想对方完全没有表情。
书生道:“在下姓徐,名叫常秀。”他觉得王怜花的名字和他的人一样轻薄,越发有点不高兴起来。
王怜花道:“在下奉家母之命前来拜望独秀夫人,不想夫人已经仙去,本有一事相询,不知公子知也不知。”
徐常秀道:“令堂与家母既是手帕交,王兄要问什么,常秀知道的,定然据实以告。”
王怜花道:“独秀夫人曾答允赠给家母一册手记,在下此番便是来取此物。”
徐常秀道:“家母手记甚多,过世之后在下都一起收藏起来,王兄自己去寻便罢了。”说完便引王怜花往屋内厢去。王怜花留神看他脚步,看不出来徐常秀有武功底子,只觉得他连走路的样子,所用的礼节,都像个读傻了书的迂腐书生,看着看着差点想笑起来。
抬起头来却看见小梨在看他。
小梨对上他的眼光,脸色顿时变得比王怜花的衣服还红。
独秀夫人原先的居室仿佛很久没有人打开,有一种尘土气息。
徐常秀打开独秀夫人遗物箱匣的时候突然惊呼一声。
“家母的手记怎么仿佛少了,小梨,有谁动过这箱子?”
小梨忙道:“公子自己收拾的夫人遗物,奴婢也不知道有多少。公子记得原先有多少本,奴婢清点一下便是。”
徐常秀苦着脸道:“家母的这些东西,神神道道的,我哪里知道有多少。”
小梨道:“公子记错了也未可知。王公子所要的是哪一本,不知可还在。”
王怜花道:“在下寻的那本手记,名叫‘虫器’。”
虫器,是为蛊。
小梨翻找了半天,道:“并没有这本。”
王怜花叹气道:“没有也便罢,在下这般回复家母也就是了。”
徐常秀和小梨一起送他到门口。
小梨时不时还偷偷瞟他,他一看她她便脸红,一副怀春少女的形貌。
。
是夜百花庄大火。
百花庄仆役不多,一开始还顾着救火,后来看实在是救不得,索性便个个弃了救火的用具往外跑。
徐常秀果然只是一个普通书生,手忙脚乱,想救这边也救不得,想救那边也救不得,一副张皇失措的模样。
反倒是粉嫩嫩和男人说话都要脸红的小梨,镇定到诡异。
“公子,这火也不必救了,赶紧先出府去罢!”
徐常秀回过神来,拉了小梨的手往外跑,小梨却一把手甩开他道:“奴婢有些贴身用物非带不可,先去取来。公子可赶紧去报官,叫差役来帮忙。”说着便往后院跑。徐常秀抓她不住,只得自己先出了宅院,往县衙去了。
他却也不想想,有什么贴身用物,能比性命重要?。
小梨很迅速地找到了那个东西,把它贴在心口。
火光熊熊,一根燃烧着的房梁直朝小梨头上砸来。
那性命还贵重的东西,反正是要一起葬于火中的,既然如此,留着性命岂不还好些?
房梁砸了下来,却砸在三尺开外。
小梨的眼前出现了一个人影。
她觉得很奇怪的就是,那人穿的明明是绯色的衣衫,却在火光的映照下显得这么冷。
“把它给我。”王怜花微笑着伸出手。
小梨也笑了。
“可以,除非你答应我,不杀我们公子。他已经没有容身之处,请你保护他。”小梨说,“否则我就把这本书丢到火里去。”
王怜花表情很诚恳:“独秀夫人是家母手帕交,便是没有这东西,我也该保护他。”
小梨好像相信了,却又有一点不甘心,只道:“只要你重复一遍‘我王怜花发誓保护徐独秀周全,如有食言,天罚我这负心之人日日心痛;至死方休。’我便将此物给你。”
王怜花觉得这个誓言很可爱,于是决定把发誓当一回发财。反正也不是非杀他们主仆不可,不杀也就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