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巫行云和夏明珠的洞房花烛,成了巫行云和蓝岚的洞房花烛。
蓝岚终于成了不折不扣的孔雀儿,他从出生到现在最恨的一个称呼成了他的唯一身份。
当年的孔雀儿和岚香被仗责而死的时候,明珠已经八岁,站在宗族堂中,将这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当时,她以嫌恶的目光看着死在地上的女人,那是母亲最恨的一个人。母亲以诅咒的语气说到那个女人的名字的时候,眼神里总是刀锋般的怨毒。
幼年的明珠自然想不到,长大之后,她自己也会成为岚香。
其实仔细想想,她未见得多么爱蓝岚,蓝岚对她,也很有可能不过是孩子时代开始未曾间断的狂热依恋之情。
就像岚香和孔雀儿,谁相信他们在初见面的时候就能情深似海。
相同之处在于,他们非得因为某种原因而同生共死。
岚香和孔雀儿是因为一个意料之外的孽种。
她和蓝岚呢?。
也许,是因为那个匪夷所思的选择。
明珠想到了那件事,却并没有向王怜花说起,那个选择的具体内容。
只要她和蓝岚就是岚香和孔雀儿,便有了无比充足的理由,何须再加赘述。
。
孔雀儿和岚香最恨的人,应该是谁?。
本该是夏久渊。
这个世界上,还能有什么比夺取生命和自由更可恨。
蓝岚和夏明珠最恨的人,又该是谁?。
那么,本该是巫行云。
。
听了这个缠绵悱恻哀怨婉转的故事,王怜花应景地叹了一口气,道:“可是我想来想去,就算我拿到断情花解了蛊,对你们二位,又能有什么好处?”
夏明珠微笑道:“不仅有好处,还有大大的好处。若公子解了蛊,十有八九会用尽手段报复巫族长;若公子此事不成,不幸被巫族长擒获,小蓝说不定就能抽身解蛊。这对我们二人来说,岂非稳赚不赔的生意。”
赤…裸坦白的利益相关,比之脆弱复杂的情感牵扯,是更加能够说服人的理由。
王怜花轻轻一笑,道:“明珠姑娘既然如此坦诚,在下自当信服。但请姑娘安排。”
夏明珠皱眉道:“欲入雷山,需先入西江寨。可是这西江寨,比雷山还要难入。”
西江寨位于雷山脚下,是进入雷山的必经之路。
其难入之处,在于宗族之禁。
寨中居住的皆是苗疆巫蛊一族中几大长老的家族亲眷,加上丫鬟仆役也不过数百人。出寨需以手指蘸丹砂留指纹于白纸之上,回寨时取出比对,方能入寨。寨里便是哪家宗族要招一个新仆役,也需向族长报备,并留下指纹印子为底,方可入寨。
看守寨子的,又是族长的亲信卫队,为各家长老宗族之中挑出的人才,彼此之间互相忌惮制衡,决然不肯让别家浑水摸鱼,非利诱威胁可动。
若是贸贸然动杀手进了寨子,自是容易打草惊蛇。
沈浪含笑道:“明珠姑娘既然前来,自然有所计较,还请姑娘示下。”
明珠道:“指纹印子倒是不难,我带了两个仆从出寨,以王公子之能,伪造他二人指纹想来不难。只是此番我出来,有极特别的缘由,只能在子时回寨。”
她意味深长地看了王怜花一眼,道:“不知道这一关,王公子可否能熬地过去?”
(四十三)
子时。
这两个字就像一根针。
催魂夺命针。
沈浪的人没有动,神色没有变,瞳孔却瞬间收缩了一下。
就像是被突如其来的一针,扎在了心上,接着就丝丝冒出血来。
沈浪尚且如此,王怜花该当如何?。
王怜花在笑。
王怜花和沈浪特别像的一个地方,就是都特别喜欢出乎别人意料之外。
即使是对对方,偶尔也是如此。
笑其实也不稀奇,特别害怕的时候为了掩饰而假笑两声也很正常。
出乎意料之外的是,王怜花不仅在笑,还笑得特别诚恳特别坦荡:“姑娘多虑了。却不知明珠姑娘所说的极特别的缘由是为何事?”
明珠有些诧异,但依然收敛声色,道:“后日是本姓宗族祭祀之日,明珠为宗族之长,负责此事出来筹办祭物。祭物需在一日之始,便是子时入寨,是寨中的规矩。祭祀之后,明珠便得回雷山向族长回复,二位届时便可随我上山。”
王怜花颔首道:“原来如此。那末明珠姑娘操办起来便是。”
明珠却笑道:“明珠还有一个不情之请。”
王怜花微眯了眼笑道:“哦?”
明珠道:“照心镜既在二位手中,可否请二位将此镜毁去?”
王怜花淡淡一笑,道:“可惜此物并不在我二人手中。”
明珠脸色剧变,道:“那……”
王怜花笑道:“明珠姑娘不必遗憾,我二人不过是将那镜子放在了一个极安全的地方,暂时取得不便罢了。不过在下可以答应姑娘,若是取得了断情花,便当着明珠姑娘的面,毁去此镜。”
明珠有些犹疑,却并不多加质问,只道:“王公子既如此说,明珠也自当信服。可否请沈大侠也就此事答应明珠?”
沈浪苦笑道:“明珠姑娘话已至此,在下自当答应。”
王怜花在旁边不阴不阳地嗤笑了一声,道:“却不知道是不是小蓝告诉明珠姑娘,王怜花答应了也能说话不算话,沈浪答应了才是铁板钉钉?”
明珠含笑起身,并不回答。
总是选择性地听不见一些话,好像是这个女人很突出的一项特长。
。
“明珠并不知道我们住在这里。”王怜花推开客房门的时候,假装忧愁地叹了一口气,道,“要是她过会儿找不到我们,如何是好?”
沈浪无可奈何地一笑:“夏明珠在麻峡县中,似乎广有党羽——你又何必欲说还休?”
王怜花却不回答,只道:“她所说的小蓝所中之蛊的内容,犹为可疑。”
沈浪沉吟道:“‘终身不得违背其言’之蛊其实易解,只要躲开蛊主,终身不见,不听其言,如何能够蛊发?蓝岚在中原活动极多,巫行云似乎并不多加管束。他与明珠两人若相互有意,私奔似乎也不是极难的事情。”
王怜花道:“敌人的敌人便是朋友。夏明珠若是得巫行云之命来捉拿我等,断不至于如此迂回,必然另有所图。她私自前来与我们相会,不惜见告家族秘辛,又提出毁去照心镜,每一步行动都与巫行云该有的行动完全相反。姑且相信她一回,也不是特别没有把握的事。其余她话中的疏漏疑点,暂时可以不究。”
沈浪点头道:“虽然突兀,倒也不失为一条出路。”
他看着王怜花,伸手轻抚他的发梢,又深深叹了口气,道:“却不知王公子究竟有何等计较,来过这子时?”
王怜花笑道:“我自杭州出发时,便已早有准备,原本以为派不上什么用场,既有此事,倒不算枉费了我一番心思。”
只见他将手伸出袖口,从腕上取下一串事物,送到沈浪面前给他瞧。
一串嫣红透亮的珠子,粒粒圆润规整,约有蚕豆大小,质地有如珊瑚。
沈浪问道:“此为何物?”
王怜花得意笑道:“我给它取了个好名字,叫作‘离魂’。”
沈浪皱眉道:“这名字听起来;似乎有些怕人。”
王怜花笑道:“它另有一个名字,听起来不仅不怕人,还特别香艳。”
沈浪道:“何名?”
王怜花缓缓地道:“阿芙蓉。”
沈浪猛地变了脸色。
王怜花轻笑道:“其实你也不必惧若洪水猛兽。早年有人求我接手换脸等事,但那些人并非关羽这般豪杰,能够刮骨疗毒面不改色,我便让他们服下此物,麻痹痛觉,方能施术。‘离魂’并非纯粹阿芙蓉提取之物,我花了不少心思,改进其配方,对人体伤害达到最小。偶用一次,并没有什么大碍。”
沈浪却紧追不舍地问道:“若不止用一次呢?”
王怜花也并不隐瞒,只淡淡地道:“三次之内,应当还能戒除。若达七次之多,恐怕比话蛊还要扰人多了。”
沈浪将那串珠拿在手中数了一数,道:“一共一十七颗,王公子带的是不是太多了一点?”
王怜花居然还笑得出来:“过了十八颗,才是神仙也救不得。在下只带了十七颗,到现在也还没吃过一颗,沈大侠何必惊慌至此?”
他话说得镇定,只是骗得了谁也骗不得沈浪。试想他情愿夜夜承受这般撕心裂肺的折磨,也强忍着不吃此物,显见得是对它无比忌惮,其中危害之处岂是他轻描淡写两句话便可混过去的。
一想及自杭州出发始,王怜花便带着此药,显见得对如今蛊发之痛早有预料。像他这般绝不肯受一点委屈的人,默默藏了这些心思,居然也没有教自己发现——一想及此,沈浪顿觉酸楚,伸手便将他搂入怀中,却又实在不知怎生安慰才好。
低头看他,两颊苍白,双唇也无血色,若非有那样一双灵动的眼睛依旧光彩照人,撑起整个人的神气,分明已经憔悴地不像话。
心下怜爱之情,难以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