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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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算了。”John保证自己绝对没抬手看过一次表,鬼知道Sherlock是怎么推测出自己跟Sarah有约会的。

“那我走了。”John抓过外套,边穿衣服边嘱咐退回到十二岁的室友,“晚饭在冰箱里,Sherlock,离你只有五米。”

“七米。”

“好吧,七米,但是多走两米你又不会死,看在上帝的份上,人不吃东西才会死!”

“我不会,除非无聊至死。”

“想开点,Sherlock,就算是罪犯也需要偶尔放个假,”John随口安慰了他一句,有点抱歉地补道,“还有我大概周一才会回来,我会让Hudson太太帮你带牛奶。”

“他们可以把假期表排开。”Sherlock仍然没有抬眼,也没有就John的迟归发表什么评论。

“那我走了,bye……说真的,”John本来已经出了客厅,却又突然探回头问了句,“你确定我两天后回来时不会在沙发里发现一具饿死的尸体?”

“嗯。”

“嗯是会还是不会?”

“你怎么还不走?”

“这就走!”好心被当成驴肝肺不是什么让人愉快的体验,John有些赌气地出了门,这回是真走了,不过楼梯下到一半还是忍不住冲楼上喊了句,“有事记得给我打电……发短信!”

然后那一夜John真的梦见了Sherlock给自己发短信——那是一个比好心被当成驴肝肺还要让人觉得不愉快的梦。

梦中自己走出贝克街221B的前门,往地铁站的方向走了两步,听见外套口袋里的手机突地响了。

John掏出手机,发现是Sherlock的短信,整条短信只有一个单词:Goodbye。

他蓦然回头,望向公寓二楼的窗口,看到同居人独自站在窗前,高瘦的身影莫名地孤独。

John猛地觉得有些心慌,觉得有哪里不对……他重又看了看手机,盯着那个单词,只是一句日常道别,没什么特别,可是……John突然意识到,可是Sherlock没有留下自己的名字。

大概是个习惯——尽管明知John存着他的号码,Sherlock也还是会在每次发短信时都留下姓名的缩写字母。

可是这次没有。只有Goodbye。没有SH。

John感觉到心跳得更厉害了——他回过身,快速向公寓跑去,可不管再怎么使劲跑都跑不到。那区区两步的距离像是一道天堑,隔绝了Sherlock与他。

自令人不快的梦中猛然惊醒后,John下意识地去摸床头柜上的手机——感谢上帝,没有什么短信。

“John……几点了?”Sarah被他吵醒了,迷糊地问了一句。

“七点刚过……Sarah,”John突地坐起身,“抱歉,我想我得回去看看。”

“什么?”Sarah有些茫然地看着他穿衣服,“John?”

“就回去看看,没事我再回来。”他匆匆地吻了下她的面颊,快步走出门,不管这样做是不是有些过分了。

这天John回到贝克街221B,发现Sherlock并不在客厅里,也不在卧室里,也不在厨房里。

他发了短信,没有回复。从傍晚开始拨打他的手机,一次次转到语音信箱。

John只好等,那夜Sherlock没回来。

第二天Sherlock依然没有出现,John只得分别给苏格兰场和Mycroft打了电话。

“别担心,他这人有时就这样,一跑好几天不见影。” Lestrade并没当回事,老神在在地安慰了John一句。

“别担心,只要他还在这个星球上,就别想真给我跑得不见影。”Mycroft倒表现得像个尽责的好哥哥,接电话的语气挺严肃,安慰得也挺有建设性。

然后第三天过去了。

第四天过去了。

一个礼拜过去了。

一个月过去了。

Sherlock没回来。

说老实话,John H。 Watson不是个多么帅的男人,也谈不上多么成功——他个子不高,年纪却已经老大不小,没房子,没钱,没老婆,孩子什么的就更甭提了。

他甚至连只宠物都没有——这多半要归咎于他曾有一个室友,一个比全英国所有的猫和狗加起来还要难搞定的古怪家伙。

但John H。 Watson从不觉得“做自己”有什么不好,只有这一次,他打心眼里渴望自己不是自己,而是那个比全英国所有的猫和狗加起来还要难搞定的怪胎,肯定有二分之一的外星人血统,极为擅长匪夷所思的演绎法推理。

他想变成他,然后把他找回来。

可惜人总得面对现实——John H。 Watson无法摇身一变成为Sherlock Holmes,再说还有个同样流着Holmes家的血液,“一人即政府”者在竭尽所能地搜寻着他弟弟的下落。

如果连Mycroft也不知道Sherlock去了哪儿,是生是死,那么一千一万个John加起来也别想知道。

John H。 Watson,wele to real lives。

然而即使是在现实生活中,John发现想要把一个人折磨得日夜不宁原来也挺简单,只需要两句话:

Moriarty还活着。

Sherlock不见了。

John并没有辞去诊所的工作,与之相反地,又在另一家诊所找了份兼职。不,他并不是需要靠不停工作来麻痹自己的大脑,只是因为他不知道自己需要等多久。

他固执地拒绝了Mycroft的经济援助,打两份工,支付两个人的房租。既然不知道需要等多久,那么多挣点钱总没错,他想要——他会——把这套公寓一直租下去。

或许等到Hudson太太老了,又等到自己也老了。或许有天他能攒够钱把房子买下来。反正无论如何,这套公寓他不想——也不会——让给任何人。

贝克街221B将永远只属于Sherlock Holmes与John H。 Watson。

他将在这里等他回来。

“咖啡?”

“谢谢。”

当然苏格兰场也派出警力去找了,但Sherlock毕竟只是一个人,英国警方不可能放下所有工作,只没日没夜地去找一个人——除非那个人是英国首相——所以Sherlock Holmes只是他们数据库中的一份档案,归在失踪人口那一栏。

有人已经失踪了两个月,有人的生活仍在继续:Anderson终于收到了邮寄来的离婚申请书,与Donovan的地下情也有了转正的苗头。午休时她去找他,给他带了杯咖啡。

“Poor man。”Anderson边喝咖啡边看报纸,突然嘀咕了一句。

“什么?”Donovan凑过去,见男朋友指着社会版上某条故意赚人热泪的新闻标题对自己耸了耸肩:忠犬为主守墓九年,至死不渝。

Donovan当然知道他在指谁,沉默了两秒,用手肘顶了顶他:“……别这么说。我讨厌那个怪胎,但他室友是个好人。”

“嘿,我没别的意思……”Anderson本想说“我不是讽刺那个医生像条老狗,只是觉得他这样挺可怜”,但瞧见女友脸色不愉也就打住了,转而问了句,“不过你真觉得……”

“觉得什么?”

“那个怪胎,他就这么不见了?我是说,不回来了?”

“…………”Donovan与男友对视几秒,异口同声地喊了句,“不可能!”

事实上John并不介意外人怎么看待自己的行为,也不知道即使是厌恶Sherlock的人们都不相信他会一去不回——有人的生活在继续,有人的生活却静止了。

这不是说John想要自暴自弃,把自己搞得一团糟,饮食不周,整日生活在垃圾堆里——Sherlock在的时候他们才是整日生活在垃圾堆里,现在房间反倒清爽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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